外卖有虫子赔一千合理么 外卖吃到虫子只退款合理吗

记得以前,有一个很热的笑话是这样的:

问:吃苹果的时候,一口咬下去有几只虫子最可怕?

答:半只虫子!

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网络玩笑,但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了微友张小姐身上。

住在闹市区的张小姐是一名售货员。她每天下班很晚。前几天下班回家,张小姐打开APP,像往常一样点了一份宵夜。

不一会儿,外卖送到了。肚子饿的张小姐打开外卖吃了起来。才下了几筷子,眼前的景象让人一夜之间差点吐槽!面汤里有一只大毛毛虫!

如果你不仔细看,虫子会在你的嘴里!张小姐强忍着恶心拍了张照片,然后把面条倒进了垃圾桶。

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,张小姐决定找店家要个说法。她在微信上联系了店家。一开始店家态度很好,说愿意赔偿,但只愿意赔一份外卖。张小姐现在不高兴了。她在网上查到商家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48条,可以索赔1000元。

店主看到法律后,提出以600元赔偿。张小姐收到对方转账后,要求对方转账剩余的400元。这次店家急了,说张小姐敲诈,不用交那么多!

经过一番推理,张小姐还是没有把握,就把600元转了回来。后来张小姐找到我们(以上事实都是张小姐口述的),她说只是想问问律师,这种情况应该去哪里反映维权?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?

沈:

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,擅长民商事诉讼和互联网电子商务服务。

根据张小姐的描述,张小姐买的面里有毛毛虫,可以断定商家在制作食品时确实存在一些失误。张小姐搜索法律后,向商家发出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48条,要求商家依法赔偿1000元。商家的拒绝并非空穴来风。

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48条可以以“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”为前提向商家主张赔偿,但张小姐除毛毛虫外,并未发生食物中毒、腹泻等严重后果,且无证据证明张小姐受到了相关损害,张小姐直接主张赔偿1000元是必然的。但张小姐与商家之间的赔偿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。如果商家愿意赔偿600元,张小姐接受不构成敲诈勒索。

在采购食品过程中,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遭受损失的,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,要求查处;或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,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损失。

编辑:xx

免责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内容,图片,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,不代表本站观点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侵犯到您的权益,请在线联系站长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
本文来自网络,若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freetrip88.com/baike/178525.html

      
上一篇 2023-05-14
下一篇 2023-05-14
相关推荐